处罚决定书文号:扎市监城北处罚〔2025〕13号
处罚对象:扎兰屯市黑百通医贴膏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150783MA0NF0A38U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负责人):张海军
违法行为类型:使用用户评价做引人误解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处罚使用法律条例:1.定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
2.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1.罚款:10,000.00元
做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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