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办理条件:依据户籍、年龄、疾病、残疾、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刚性支出、公示等综合因素确认低保救助对象。确认低保对象坚持全市统一口径,通过公式核算家庭收入。低保家庭收入和财产应当符合当地低保标准。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3年城镇低保:A类808元/月.人;B类640元/月.人;C类580元/月.人;C1类300元/月.人。
2023年农村低保:A类580元/月.人;B类405元/月.人;C类360元/月.人;C1类200元/月.人。
申请材料:
1.身份证及户口本 ;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3.疾病情况证明 ;4.残疾人需提供残疾情况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材料;6.家庭财产情况材料;7.婚姻状况说明;8.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式两份)。
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2.信息核对
3.入户调查
4.家庭收入核算
5.初审公示
6.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审批
7.公布结果
8.长期公示
9.资金发放
10.动态管理
办理时间:自受理之日(材料齐全)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办理地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
扎兰屯市社会救助热线电话
地区
热线电话
工作日电话值守
时间
社会救助负责人及电话
扎兰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办公室
0470-3265405
9:00-12:00 14:00-17:00
卢俊洋 13134966333
兴华办事处
13948603707
凌翠莉 13948603707
正阳办事处
18047026777
高 新 18047026777
繁荣办事处
13948095855
贺 玲 13948095855
铁东办事处
18847028868
王 威 18847028868
河西办事处
0470-3252600
杨莲萍 15847046146
向阳办事处
0470-3303715
高晓丽 15049008090
哈多河镇
13947062078
杨 晗 13947062078
浩饶山镇
15894829120
孟宪宏 15894829120
中和镇
13948903821
王洪山 13948903821
大河湾镇
0470-3718800
韩永振 13088520955
洼堤乡
13739968918
李凤姿 13739968918
萨马街民族乡
15734849486
张 铁 18547129427
达斡尔民族乡
15560680755
白 薇 15560680755
卧牛河镇
0470-3758239
李宪成 13848501900
蘑菇气镇
13947085855
张树斌 13947085855
成吉思汗镇
0470-2803288
赵春改 13722008518
鄂伦春乡
15049564618
白晓琴 15049564618
柴河镇
19947107887
王金富 19947107887
高台子办事处
15648089989
胡守国 1564808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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